台北市訂有全台第一個「外送平台條例」,2020年3月上路,但由於有平台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市,無法納管。市府修改條文,增列屬地認定,即使業者總公司設在新北市,只要外送員在台北市送餐,就要受規範。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3日通過,交付大會二讀,預計下半年公告實施。
台北市政府修改「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6項條文,由於過去有平台業者因總公司設在新北,送餐到北市不受管轄,但修正後將採屬地認定,公司或商業登記在北市,市府將有「人」的管轄權;若不設在北市,市府有「事」的管轄權,意即只要在北市外送就受法令規範。
北市議員王鴻薇說,因為Uber eats總公司在新北,有一點量身定做,她進一步詢問,北市各項自治條例,在沒有中央統一法規之前,是否有跨境管轄權,另外新北市也有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也有北市業者送餐到新北,業者要遵守哪一個?認為雙北要一致。
法務局長袁秀慧說明,一般北市管轄就是在此台北市地域,並非「跨境管轄」,設立在新北市平台外送公司若在北市,要配合交通、食品相關規定辦理,透過「事務的管轄」納進來,若事故發生在北市,根據自治條例,北市可受理、調查,並裁處個案。
此次修正也將外送員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保險,最低保險金額從200萬提高到300萬元,業者應按月將納保外送員人數報市府備查,未納保不許提供外送服務。勞動局長陳信瑜補充,在修法之前已聯繫平台業者,兩家主要業者都已提高到300萬。北市議會法規會13日審議,經議員討論後,全案修正通過,交付大會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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