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一名易姓女子,近日以約3.2萬元人民幣(合台幣14萬元)購買12瓶茅台酒,飲用後卻發生急性酒精中毒,送院治療。易女懷疑買到假酒,與賣酒商家交涉卻卻遭否認。長沙市監管部門隨後突擊檢查該店,卻在貨架上檢獲相同包裝的茅台假酒,老闆仍辯稱該酒是回收所得,有時難免失手。
據《東網》報導,受害人易姓女子表示,她在今年11月15日和18日,於該間酒匯店分別買了2箱茅台酒,並在18日開啟飲用。當日她才喝一杯半左右,不久即出現腹痛、嘔吐症狀,經醫生診斷為急性酒精中毒。易女隨即致電茅台生產廠家要求賠償,廠方派人為易女士鑑定涉事酒品,卻確認其所購得的兩箱茅台均為假冒。
報導表示,易女事後偕友人跟售假店方對質,酒匯老闆承認易女曾在店內買酒,惟因收據上未有註明商品編號,質疑易所持有並飲用的茅台並非原裝酒品,更反指對方把酒掉包,指責易女「居心叵測」。被問及為何不註明茅台編號時,老闆表示因易女沒提出要求,於是便沒寫;惟易女表示有叫商家填寫編號,但當時老闆表示「從來不抄編碼的」。
易女見交涉無果,遂向長沙雨花區市監所投訴。當局隨即派人到該店搜查,卻再搜出2瓶假茅台酒。老闆辯稱該酒是2016年回收所得,自己並非專業人員,不能確保萬無一失。當局隨後要求老闆出示售酒予易女的單據,惟老闆卻表示「現在拿不了」,藉口拒絕出示。市監所人員表示,目前尚在等待酒品鑑定結果,一旦證實是假便會正式立案。
文章來源:酒商賣假茅台令顧客中毒 反指對方蓄意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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