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鎮海邊26日晚間發生女童溺斃案,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陳昭銘27日上午相驗女童遺體後,決定28日下午剖驗以確定死因,由於女童母親說詞避重就輕,涉及殺害女童嫌疑重大,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中。
檢方指出,26日晚間,居住在台中市大甲區的2歲女童在苗栗縣通霄鎮堤防處,疑似溺水而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苗栗地檢署於27日接獲警方報驗後,旋由外勤檢察官陳昭銘前往相驗,並指揮通霄警分局調取相關監視器畫面、詢問相關涉案人。為確認女童死因,檢方安排於28日下午,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指派法醫師進行解剖。
承辦檢察官訊問女童生母後,認為生母對案發過程避重就輕,並涉嫌以溺斃方式殺害女童的犯罪嫌疑重大,在進一步訊問其他證人前有防止串證之需要,並以生母涉犯殺人重罪,以及可能勾串證人為理由,因而於27日中午向法院聲請羈押。檢方仍將持續調查相關人證、物證釐清事實,也在此呼籲民眾冷靜處事,切莫一時衝動造成無法挽回的懊悔與遺憾。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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