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大為防止笑氣濫用,聯合環保局溯源追查笑氣貯存場所,日前在新莊某倉庫內查獲83支鋼瓶,陳姓、羅姓2嫌還購買各種水果口味的調味劑提供給顧客提味,警訊後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移送主管機關裁罰,最重將可處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刑大鎖定陳姓及羅姓男子在大台北地區以車輛載運笑氣前往汽車旅館等不特定地點,循線掌握2嫌利用新莊區某工業區倉庫為據點,倉庫內堆放大量已裝填待出貨以及使用完畢鋼瓶共83支。
另外,現場查扣大批氣球、轉接噴嘴及各種水果口味的調味劑,在販賣笑氣時一併提供給購買者使用。陳男、羅男兩人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運作關注化學物質相關規定,最重將可處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刑大表示,笑氣在常溫下無色、無味,會容易讓人不自覺吸食過量,嚴重者將產生低血壓、呼吸困難、胸悶、幻聽、意識不清、昏厥等症狀,甚至有生命危險,除吸食、販賣笑氣行為將依法處罰。
若有致人於死或受重傷,最重將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並將持續與環保局共同追查不法笑氣源頭加以稽查開罰,杜絕境內笑氣不當使用及貯存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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