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賈永婕日前開車在台北市區與機車騎士差點發生擦撞,騎士因為急煞連人帶車倒地受傷。賈永婕當時下車察看,並等候警方到場處理。事後卻遭警方以「肇事逃逸」罪名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進一步勘驗監視器,確認賈永婕確實有留在現場並未肇事逃逸,今日給予賈永婕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藝人賈永婕於2020年9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安和路一處路口時,與一名機車騎士差點撞上,騎士因為緊急煞車重心不穩人車倒地受傷,所幸只有擦傷。賈永婕當時也趕緊停車,並且下車察看,等待員警到場處理。沒想到,事後卻收到肇事逃逸罪的傳喚通知。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賈永婕到案時強調,車禍事故發生時他一直都在現場,等到員警結束現場測畫後才離開,結果莫名其妙接到通知,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名函送法辦。檢方進一步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賈永婕當時人在現場,還站在騎士和員警旁邊,而該名騎士也沒有提出任何告訴或求償,因此以罪證不足,給予賈永婕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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