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夜間車輛轟隆呼嘯而過,造成嚴重噪音及危害交通安全,北市南港警分局特別與環保局,共同在環東大道南港匝道下執行噪音車輛聯合稽查,總計共攔查65輛疑似噪音車輛,查獲2輛違規不合格,並立即開罰1800元罰鍰。

南港分局表示,除持續配合環保局不定期利用夜間時段,鎖定噪音熱點取締違規車輛,平常在值勤時若遇到疑似改裝噪音車輛,也會主動蒐證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通報,由環保單位進行檢驗開罰。

警方提醒,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汽車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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