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羅姓男子於228連假期間,持噴漆到南屯區東興國小外側綠色斑馬線及圍牆鐵門上噴漆塗鴉,引起校方及市議員朱暖英關切,轄區第四分局獲報後;調閱東興國小的監視器畫面,傳喚涉嫌塗鴉的羅男到案。警方依刑法毀損公物函送法辦外,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市議員朱暖英說,228連假期間,南屯區東興國小外側,綠斑馬線延伸至圍牆鐵門上,竟然出現一大片噴漆塗鴉,校長驚見後,急忙向她求助尋求解決之道;她和東興國小校長與社區里民,一同來到塗鴉事發現場會勘,發現綠斑馬線路面標示遭人塗鴉,影響市容更危及學童上下學安全。
警方指出,警方獲報後,經查遭受塗鴉毀損影響,有二民宅(鐵圍籬)及市立東興國小校園圍牆、路口行人穿越道;經調閱東興國小監視器,發現是24歲的羅姓男子於2月27日騎乘機車到場,並於凌晨2時45分開始毀損塗鴉,警方即傳喚羅男到案。
警方表示,羅嫌對於塗鴉毀損犯行坦承不諱,供稱是因心情不好,才騎機車到場塗鴉,中市警局第四分局製作筆錄及調閱相關資料佐證,依刑法函送偵辦外;交通標線遭塗鴉毀損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第4項予以裁罰新台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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