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方偵辦館長槍擊案,事後爆出證物價值300萬元的AP名錶遺失,經警局內部行政調查,今(7)日祭出嚴懲,主辦的刑警大隊偵五隊隊長許宏銘記大過調離主管職,另協辦的胡姓隊長因測謊未過,申誡1次調非主管職務,靜候調查,刑大大隊長黃壬聰則連帶記過2次。
據了解,新北市警局偵辦名錶遺失案對31員進行測謊,胡姓隊長經3次測謊,結果並未通過,事後又經搜索胡員辦公室、住處均查無證據,由於測謊不能作為唯一證據,警局考量確有疑慮,故先以行政處分記申誡1支,調職非主管職警務正,靜候調查。
其餘懲處包括負責扣押物品的林姓分隊長記過1次、曾姓偵查佐申誡1次、張姓小隊長申誡2次。黃壬聰表示,事件發生後同事士氣低落,自己難辭其咎,故向長官自請處分,深刻檢討。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表示,執法人員犯法,無法令人接受與原諒,因此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徹查本案,務求查明真相,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法律及考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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