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蔡易餘2016年開記者會,質疑農糧署圖利前立委翁重鈞的家族企業「玉豐糧食公司」,讓玉豐公司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大賺11億元,翁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判蔡賠償20萬元,高院判賠20萬元,另須登報道歉。可上訴。
蔡易餘是在2016年12月28日,在立法院開「大米蟲養成計畫」記者會,質疑農糧署圖利具有特定設備的玉豐公司供應軍糧,指玉豐以每公斤27元購入軍糧,再以每公斤47元轉賣國防部。
蔡說,玉豐公司從1996年至2016年,20年來獲利11億元,玉豐公司認為蔡所言不實,發聲明反駁,翁重鈞也不滿,認為蔡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依民事侵權關係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並須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判蔡須賠20萬元,上訴後,高院認為,蔡發表言論時將約157萬「公斤」,說成157萬「公噸」,難認有盡合理查證之責,應認具有過失,且他透過公開方式及利用媒體進行發布,已造成翁的名譽受損,
高院考量蔡與翁都是現任立法委員,均為大眾所知曉之知名政治人物,倘不以媒體公開之方式以回復翁重鈞之名譽,恐難達到回復翁重鈞名譽之效果,判決蔡易餘應登報道歉及賠償慰撫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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