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女警誤把手槍當電擊槍,開槍誤殺20歲非裔男子,根據美媒報導,過去20年來,全美至少發生10多起類似案件,專家指出,美警的訓練方式、高壓狀態易出錯、電擊槍觸感和手槍相似等三大因素,都是悲劇屢次發生原因。
美國明尼蘇達州布魯克林中心(Brooklyn Center)有26年資歷的資深女警波特(Kimberly A. Potter),11日在攔查20歲非裔男子萊特(Daunte Wright)期間,誤將電擊槍當成手槍,開槍錯殺萊特。
美聯社報導,專家指出,美國警察拿錯槍誤殺的事件並不常見,但確實發生過,根據一篇2012年刊登在法律期刊《Americans for Effective Law Enforcement》的研究,學者統計2001年以來,全美一共發生9起類似案件。另外,2015年奧克拉荷馬州一名白人副警長誤將手槍當成電擊槍,錯殺手無寸鐵的非裔男子;2019年密蘇里州一名女警也犯下同樣錯誤,加總起來,自2001年以來,全美一共至少發生十多起警察拿錯槍誤殺的憾事。
報導指出,警察拿錯槍的原因包含受訓、持槍方式、壓力等,為了避免混淆,通常會訓練用慣用手拿手槍,非慣用手拿電擊槍。
專研警察心理學的專家萊溫斯基(Bill Lewinski)指出,在高壓下,值勤警察有時會做出和預想相反的舉動,他們會手「滑」,然後被更強烈的反應「控制」。他也指出,一般員警受訓時,比起電擊槍,有關手槍的拔槍、開火動作訓練更多。
不過南加州大學犯罪學者艾佛特(Geoff Alpert)無法確定萊溫斯基的理論是否正確,因為目前還沒有科學證據佐證,不過他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不論就外型或是觸感,電擊槍的手感都和手槍類似。
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St. Paul)市長卡特(Melvin Carter)12日也表達同樣觀點,「為什麼我們電擊槍的外觀及觸感不能稍微不同」,這樣就能確保拿武器時永遠不會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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