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當時17歲的林姓少女遭毒打絞死焚屍,凶手逍遙法外多年,後因祕密證人檢舉被查獲,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凶手潘子鑑、陳諭詩判處期徒刑,上訴後,高院15日開庭,少女71歲的父親委由律師發言,請法官判凶手死刑。
林姓少女1998年從苗栗北上,受雇於現年42歲的潘子鑑、43歲陳諭詩,及41歲吳男、38歲陳女兩對情侶一起合資經營的檳榔攤,陳女因懷疑林姓被害人和吳姓男友有曖昧,且認為是林女檢舉潘吸毒,因此打死林女。
桃園地院將潘、陳判處無期徒刑,同案陳姓女共犯,因犯案時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中,潛逃國外的吳男發布通緝;高院15日開庭,死者父親由律師發言表示,凶手殘暴、人神共憤,且至今否認犯罪,已符合兩公約「最嚴重之罪」應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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