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周姓男子於20日下午1時許,駕駛小貨車行經中清路與經貿1路口停等紅燈,被巡邏警盤查,因其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經酒測值達到0.19MG/L超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警方依法開出酒駕告發單並扣車。
台中市警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警員日前停等紅綠燈時,發現左後1部自小貨車緩緩駛近,施員注意到該駕駛未繫安全帶,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施警遂請該車靠邊停車並提醒應繫上安全帶以策安全,卻聞到周姓駕駛散發濃濃酒味。
警方發現周男「面露紅光」,員警對周進行酒測,周還辯稱「剛才走路太熱的關係啦!」但酒味實在是太濃,施員詢問周男,你什麼時候喝的?周男才坦言「昨晚約9點喝的啦。」供詞反覆。
經警方酒測後,周男酒測值達到0.19MG/L,酒測值超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相關裁罰標準,警方開立酒後駕車的交通告發單並予以扣車。
水湳派出所表示,常宣導酒後不開車,但仍有少數人明知自己喝很多酒的情況下,自恃稍作休息或睡幾個小時後,以為很快退酒,但很多駕駛仍帶有酒容酒味不自知,殊不知很多車禍都是這樣心存僥倖的情況下發生,警方呼籲,切勿僅酒過量,且酒後寧可休息久一點,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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