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之亂」5名潑蟑嫌犯,4日全數落網,台北地檢署認為已成年的吳男、曹男、許男、蔡男4人,有串滅證及逃亡、反覆實施之虞,5日依公然聚眾施脅迫罪聲押禁見,台北地院6日凌晨裁准羈押吳男,曹、許、蔡則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北檢6日表示,將在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提抗告。
台北市大安區臥龍義警中隊3日晚間舉辦餐會,所在餐廳「鉅星匯」遭人潑灑上千隻蟑螂,因雙北警局長當天也在場,引起全國關注。警方追查發現,本案應是餐廳債務糾紛引起,共4名成年男子及1名未成年少女涉案。檢警為追幕後藏鏡人,向法院聲押禁見4名成年男子。
北院裁定羈押吳男,另曹、許、蔡3人則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裁定理由指出,潑蟑事件經媒體報導後,4人隨即聯絡見面,決定一同前往台中躲避,還丟棄手機避免警方定位,4人均有逃亡事實;而吳男自陳有以通訊軟體聯繫未到案主謀,以討債所得金額2至3成為報酬犯案,並實際支付1萬6000元報酬給曹男、許男,卻辯稱不知主謀名字及住所,顯有迴護主謀的情形。
裁定並指,吳男可輕易以祕密方式與主謀溝通,有勾串之虞,有羈押禁見的必要;至於蔡男、許男、曹男涉案程度、角色分工較輕,且依3人經濟能力,逃亡能力不高,故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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