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姓酒店妹結識吳姓男客,藉故交往後頻頻索討禮物、金錢又避不見面,吳男在臉書私密社團公開陳女惡行、提醒他人不要受騙,反遭陳女控告妨害名譽及恐嚇。高雄地檢署認為,陳男所言是「經驗分享」,意在提醒他人小心酒店攬客手法,要求還錢也無恐嚇惡意,處分不起訴。
41歲的吳男2020年3月在臉書社團「北中南副本大集合」公開陳女的姓氏、臉書帳號以及酒店藝名「寶兒」,強調兩人2017年在酒店認識並交往,聽信陳女經濟困難、仍在就學、低潮等理由每月援助房租、生活費、繳納酒駕罰款,後來陳女更以家人罹癌、出車禍為由向吳男借醫藥費及賠償金。
吳男氣憤表示,陳女時不時還會開口要名牌包、紅包,甚至還答應兩人可同居,沒想到最後竟然鬧失蹤,他不甘心受騙,才在臉書社團張貼陳女惡行,強調自己當初鬼迷心竅才會受騙,提醒他人別再上當。
吳男為了逼陳女出面,還私訊陳女臉書好友,要求她出面解決,不然提告詐欺就無法挽回。吳男還強調「還有其他方式應對,但禍不及家人 ...」。陳女見吳男臉書貼文及友人轉告私訊,也不爽反吿陳男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罪。
檢方認為,陳男臉書貼文只是經驗分享,讓其他人了解酒店攬客伎倆。至於「禍不及家人」一語只是表達陳女不積極處理、就找其家人協助之意,並無言明加害行為,也不構成恐嚇,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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