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潘姓男子為了逃避兵役,收到桃園八德區公所5度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經過自己及叔叔親自簽收後,卻刻意裝傻不去醫院體檢,甚至在逃避期間還連續犯下槍砲與詐欺等刑案,桃園市府在等不到他報到下,依妨害兵役罪嫌送辦,但潘卻像法官求情「自己知道錯了,希望再給一次機會」,但事後又擺爛落跑至今未入伍,法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6月,仍可上訴。

根據規定,未來潘男入監的時間,將還比服兵役4個月還常,而且服刑後仍須補足兵役期,反而得不償失。

根據判決書記載,潘男為桃園市八德區列管之役男,明知役齡男子應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經八德區公所連續5次通知他前往指定醫院即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接受體檢,通知書也已由潘男及其叔叔簽收,未料潘男明知體檢日期,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無故未按期到場接受檢查。

根據調查,潘男的徵兵體檢通知書,已於108 年4 月25日、108 年5月23日、108 年12月3 日、109 年7 月24日、109 年8 月20日,要求前往指定醫院即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接受體檢,但他及叔叔簽收後卻裝傻,無故不到。

法官審理後,審酌潘男身為役齡男子,負有服兵役之義務,竟於5 次通知其接受徵兵檢查,仍無故不到,嚴重妨害國家徵兵、役政之管理並影響兵役之公平性、被告不但不知依規定接受徵兵檢查,反於上開5 次徵兵檢查通知之期間內不斷涉犯刑案,雖然潘男表明「知道錯了,希望再給一次機會」,迄今仍未入伍服兵役,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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