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說明,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但未達100億元者及金融業依主管機關規定者,已於110年6月30日前完成設置公司治理主管。本次增訂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且非屬金融業之上櫃公司應於112年6月30日前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請各上櫃公司能及早準備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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