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兩人以上同車都須戴口罩 獨自駕駛可不戴

全國「微解封」,生活稍微不用那麼緊繃,但該做的防疫措施不能少,譬如口罩仍要「戴好戴滿」。不過北市一名男子不滿,他與妻子在車上拿下口罩喝水就被警察開單,原本罰單只開最低額一人3000元,誰知他拿手機拍員警想存證自保,罰單立刻被改為最高額各1萬5000元,讓他直呼根本是「搶錢式的執法」。

據東森新聞報導,北市陳先生抱怨,近日天氣相當炎熱,8日他與妻子全程戴口罩逛北投好市多,回車上後脫掉口罩喝水,就被兩名員警敲窗,表示車內2人以上必須戴口罩,而兩人都沒戴口罩,因此各開罰3000元要兩人簽罰單。

陳男自認相當無辜,因此拿出手機反拍員警想要蒐證自保,員警多次要求「關掉」、「不要拍我」,最後更將罰單改為一人1萬5000元。陳男無奈表示,他知道在車上沒戴口罩違反規定,被開單也只能認了,但因為錄影存證就被提高罰金,這就不合理了。對此,北投警分局回應,外出戴口罩現在早已過了勸導期,此案沒有任何疑慮。

依傳染病防治法,民眾在公共場所及室內空間未配合戴口罩,可裁罰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不過警方所開出的是「舉發通知單」,將函送各地方衛生局裁定罰款金額,若民眾對裁罰不服,可向衛生局申訴。

之前也曾有高雄工人蹲騎樓脫口罩吃蛋餅收到3000元罰單,高雄市衛生局衡酌當時開單現場狀況及蒐集相關事證後,決定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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