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當沖降稅政策再度延長3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今日發文表示,應該給非當沖投資人一個明確的交代。
陳冲指出,《證交稅條例》修法降稅時,為2017年4月開始實施,規定為期一年,冠以扶植當沖的名義,就是基於這一理由,後又延長3年8個月至今年底,除已逾限且欠缺正當性,現在又想再延期,不論是3年還是5年,對「非當沖投資人」勢必要有明確交代。
陳冲表示,國內有一門冷門的法律叫《納稅法權益保護法》第6條規定,「稅法或者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的租稅優惠,應該明定實施年限,並已達成合理的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
同時該法也規定,給予優惠時應該舉辦公聽會,讓各方利害關係者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當沖降稅,陳冲表示,也許是政客屈從利益不顧稅制上的公平,但至少表面要依據納保法程序上還是要辦個公聽會、弄個稅式報告,期限也不要過度。如今匆促變更議程,在實質上或程序上都不把納稅人看在眼裡。
陳冲說,財政部或者行政院不要自陷雙重人格而無法自拔,難道真不把法律或者納稅人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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