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偵查隊趙姓小隊長,今年3月間查獲吳姓嫌犯擁1把改造手槍,此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然,大安分局本月接獲線報,指稱趙姓小隊長是求績效,栽贓吳嫌擁槍,對此,大安分局主動蒐集相關事證,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以釐清真相。
大安分局指出,隊趙小隊長於3月間接獲有人持有槍枝線報,進而循線查獲吳姓嫌犯涉嫌持有改造手槍1支,該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大安分局專案小組調查,該案關係人堅稱指控,槍枝是趙小隊長提供他人交付吳嫌後才逮捕查辦,稱趙小隊長疑有爭取刑案績效而未恪遵正當辦案程序,涉有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之嫌疑,大安分局為求審慎,於完成調查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安分局表示,此案是分局自檢自查案件,對於所屬員警疑涉不法,秉持「勿枉勿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維護整飭警紀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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