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今年5月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林姓警員當時赴疫情熱區台北市萬華區處理案件,事後將勤務表上傳個人IG,表示很擔心接觸到確診者,卻不慎曝光民眾個資,遭檢舉洩漏公務秘密。台北地檢署認為,林員有隱匿勤務表中大部分個資,應無洩密犯意,且事後已刪文道歉,23日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萬華區當時是新冠疫情熱區,許多民眾到和平醫院排隊篩檢,中正二分局的林員奉派到和平醫院支援維安,值勤期間有民眾發生爭執,林員處理完糾紛,在案件寫入勤務紀錄後,拍下表格上傳個人IG,抱怨自己可能與確診者有接觸。
林員發布的照片中,意外將民眾的地址曝光,有洩漏疑似確診者個資的疑慮,中正二分局立刻介入調查,將林員依瀆職洩密等罪送辦。林員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有刻意隱匿掉民眾的姓名,只是沒注意到勤務紀錄最後還有地址。
檢察官認為,勤務紀錄只有記載員警執勤的工作摘要,非刑案調查,此部分不涉及洩密,僅曝光疑似確診者個資的部分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但考量林員純屬過失,且事後已認錯並刪文,造成的損害並不重大,遂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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