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2日在雲林縣北港鎮北港高中舉辦「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共有北港地區45名國、高中學生參與。培力營以兒少為「權利主體」,讓學生了解自身權利、如何面對校園霸凌等知識等,藉此讓參與此次活動的兒少,成為傳遞兒童權利公約的種子。
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去年曾在雲林縣舉辦兒童權利公約推廣活動,發現縣內學生對兒童權利公約接觸甚少,學校的課程也不常提到相關議題,因此特別舉辦此次「兒童權利公約駐校大使培力營」活動,邀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宗聖前來授課。
婦幼關懷協會總幹事黃慧玲表示,以前的錯誤觀念,覺得孩童只是家長的財產、附屬品,完全沒有地位權利。近年來世界各國漸漸重視兒童權利,甚至有1個CRC兒童權利公約的組織,台灣一向重視人權,所以也加入成為其中1員。
雲林縣議員蔡岳儒說,讓孩子去思考自身權利在哪裡?如何維護自己權利,萬一遭受校園霸凌,或在校外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如何保護自己。此次活動教導孩子讓自己的權利得以伸張,並擔任維權大使,把這些知識傳給其他同學。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根尉指出,校園學子的維權,必需從小就建立法治觀念,這也呼應未來法務部力推的國民法官法,從小培養孩子能夠保護自己,甚至站出來保護他人,是強化台灣人權重要的扎根教育。
學生們表示,此次上課,讓大家了解公約4大原則,包括禁止差別待遇、兒童最佳利益、兒童表意權、兒童生存和發展權,例如兒童也有注射疫苗的權利、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被歧視排擠的權利,覺得對自己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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