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一名公關專員覺得女同事A說話很有趣、很「三八」,便把每日需上報給長官的輿情簡報作者更改為「三八」,經女同事A發現後,憤而提告。經調解,台北地檢署今日對該位專員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該名男專員原任職於海巡署秘書室公關科,平時負責整理新聞媒體報導,彙整出輿情簡報,幫助長官與同仁了解時事走向,而資料則為多人編輯同一個PowerPoint檔案,每日新增今日新聞後再上繳。

該位專員於今年5月間,覺得女同事A說話風趣,基於好玩心態把該簡報作者更改為「三八」,並將此檔案呈報給長官,遲至多個禮拜後由其他同事察覺,趕緊告知該位女同事A,女同事A一聽之後震怒,氣到控告該位專員。

對此,該位專員坦承犯行,強調自己是為了好玩,忘記更改回來,經海巡署長官出面調解後,女同事A才接了該位惡作劇專員的道歉,同意撤告;另該員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部分,則因罪嫌不足,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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