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如貨?台中市議員陳清龍4日在市議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業務質詢表示,裝設貨梯免課稅,但客梯卻要課稅形成相當不合理現象;在高齡化社會下,電梯已成為許多新建住宅的必備設施,再次請地方稅務局檢討研議客梯能否全面免稅。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強調,將朝電梯全面免稅方向積極辦理。
陳清龍指出,依目前《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電梯因屬於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設備,應按其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的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陳清龍說,如果房屋附設電梯的用途是供運送產品使用,而非為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則稽徵機關會將該部電梯視為一般機器設備,准予免併入課徵房屋稅。電梯能增加房屋價值,因此得以課稅。但同樣都是電梯,貨梯可以免稅;客梯卻要課稅,極其不合理。況且,目前在5門以下客梯已免稅,應該要推動全面免稅。
陳清龍表示,「電梯」對於老年人或行動不便者而言是交通工具的延伸,更是生活必需的設備。像桃園市、雲林縣皆已將客梯全面免課徵房屋稅;台中市為全國第二大城市,更應朝「高齡友善城市」邁進,迎合時代所需,「客梯全面免稅」,以造福市民。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強調,房價評定需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每三年召開一次,下次召開時間為民國112年;該局仍會朝電梯全面免稅方向積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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