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徐姓男子因房屋要申請接水電,找區公所王姓技士現場會勘後未通過,遂將1萬元的禮券及茶葉、水果禮盒「強塞」王男的機車踏板上,意圖行賄,王雖拒絕,但徐男執意要送,王只好交給政風室處理,徐被依行賄罪送辦。台北地檢署22日給予徐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命他支付公庫5萬元及法治教育10小時。
檢方調查,徐男是新北市新店區某建物所有人,為申請該建物接用水電證明,今年5月31日下午3時,與新店區公所王姓工務技士到場會勘,王認定該建物不符規定,不得申請接用水電。
徐男為求建物能早日通過接用水電證明審查,在王男騎車準備離去之際,將裝有17張價值共1萬元的百貨公司禮券、茶葉2罐及水果禮盒1盒的紙袋,強行放在王的機車踏板上,王雖當場拒絕,但徐仍執意要王收下。由於當時下大雨,王只好先騎車返回區公所,並將紙袋交給政風室,案經廉政署移送偵辦。
檢方調查時,徐男認罪,檢方認為他涉犯輕罪,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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