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女子今年2月20日晚上,與張姓男友口角衝突,遭張男毆打頭、臉,因此心生怒意。拿出水果刀朝張男砍,還往上腹部猛力刺擊一刀,刀刃甚至自刀柄處斷掉。遭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桃院審理後,依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3年,可上訴。

院方審理,李女與張男是男女朋友,今年2月20日晚間在住處與張發生口角,李遭到張毆打,李女不滿,拿出水桶反擊,但水桶反被張男搶走。李女因此心生怒意,拿水果刀往張男揮砍,導致張頭部左前額及臉部左眉外側各受有切割傷。張以左手抵禦,李女竟然往張上腹部猛力刺擊1刀,刀刃還則從刀柄處斷裂,張倒地後。李女還拿酒瓶往張男頭部猛擊。

李女發現張男沒有反應後,撥打110報案,還假稱是她被張男捅好幾刀,張又捅自己好幾刀失血。警方到場後,將張送醫。但張仍因遭刺破腹腔內主要動脈分支,大量出血積存血水超過2500毫升於腹腔內死亡。

李女審理時,稱遭到長期家暴,是被張男毆打,才會持刀防衛。是張男以身體就刃,刀子才會刺入他上腹部,其並無殺人故意,且屬正當防衛。

但法官認為,刀刃長10公分,但是張男傷口深達15.5公分,顯見李女下手力道兇猛。此外張男倒地後,李女還拿酒瓶敲擊張男頭部,顯見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此外雖然李女有被毆打,但李也拿水桶攻擊張男。李女被搶走水桶後,也拿水果刀揮砍,經李男抵禦後,李女猛刺張男,顯見當時已經沒有被不法侵害。

另李女雖稱被家暴,但是是2017年6、10月,案發為今年2月20日,且2次家暴紀錄均非桃園市政府所列管之高風險暴力案件,自難認有長期受到被害人家暴之情事。法院審理,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張男 #李女 #毆打 #家暴 #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