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駕駛今上午9時許行經三峽區中正路一段前,2歲男童突然衝出馬路,害她差點撞上,駕駛慶幸當時沒開得很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並將行車紀錄器PO在「我是三峽人」臉書社團,新北三峽警分局網路巡邏發現介入調查,男童母表示,兒子在門口玩耍,一不注意跑到車道,發現後立即抱回家,警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通報社會局了解查處。
三峽派出所所長鄧博元表示,分局今上午發現民眾在社群網站貼文,呼籲民眾應注意孩童及行車安全,隨即主動介入了解,並查訪得知幼童及家長身分,依兒童少年福利法規定,通報社會局進行了解處置,呼籲家中有孩童的家長,對於孩童的動向要特別注意,尤其在路邊玩耍,更應注意小朋友的安全,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警方指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6 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若有違反兒少法第51條情事,可通報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撥打113保護專線,由主管機關介入處理,得依該法第99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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