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子阿強(化名)指控,妻子小花(化名)突然出現怪異舉止,要自己幫她拍攝私密處照片稱要傳給網友看,兩人因此大吵,小花並吵著要離婚,阿強無奈答應。豈料,離婚後阿強無意間在兒子ipad看到,小花詳細記載和多達12名男子的「外遇筆記」,驚知自己竟然戴了12頂綠帽,悲憤提告求償3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小花得賠阿強1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強指出,他與小花結婚近10年,育有2名子女,一家4口原本過著和樂幸福的日子,但小花卻從2019年開始出現怪異行為,曾要求自己替她拍攝私密處照片,還說要傳給網友看,2人為此曾大吵一架,之後小花就一直吵著要離婚,最後阿強妥協,雙方今年3月協議離婚。
豈料,今年9月初,阿強無意間在兒子的ipad看到,小花早在他們婚姻關係還存在期間,就多次外遇通姦,甚至詳細記載偷吃對象、日期及次數的「外遇筆記」,該筆記記載小花和多達12名男子發生關係,最早從2019年3月份就已開始。阿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
小花則辯稱,阿強登入兒子電腦,違反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和民事侵害隱私權,害她面對親友質疑造成精神損傷,還外流檔案內容給第三者知曉;她另指前夫不盡「夫妻義務」,行房次數寥寥可數,從原本1個月可能2-3次,變成1個月不到1次,無法滿足她的生理需求。
法官審理認為,小花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與不知名男性發生性關係,確實危害阿強配偶權、動搖婚姻及家庭之和諧,審酌雙方學歷、財產等條件,判決小花應賠阿強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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