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又傳員警酒駕事件。一名高雄市鳳山分局簡姓警備隊員,13日晚間休假與友人聚餐喝酒,當天隊長還特別提醒勿酒後駕車,簡員還回「收到」,未料餐敘結束,簡員被女友載回家後,女友開車違規遭攔急向他求救,簡員立刻騎機車衝到現場,遭值勤員警發現渾身酒氣立刻要求酒測,但簡員拒測遭開出18萬罰單,經分局調查後,予以一大過懲處,主管也遭連帶處分。
據了解,簡員原本13日、14日兩日輪休,13日晚間約女友、朋友一起吃薑母鴨喝酒,餐敘結束由女友開車載送他回鳥松區住處。簡員安全到家,女友獨自開車回家,但卻因為違規遭攔查開單,女友立刻打電話向簡員求助,相望他來關切一下。
簡姓接到電話,竟忘了自己剛喝完酒,騎乘機車趕赴現場關心,一見到攔查員警,還大喊「學長」,並希望對方通融一下,但執勤員警一見對方表明是自己人,卻滿身酒味,還騎機車到場,當下要求簡員酒測遭到拒測,立刻收下一張18萬元罰單並扣車,經清查身分後,才得知簡員鳳山分局警備隊員,原是轉報鳳山分局督察組。
鳳山分局表示,簡員休假前,警備隊長曾耳提面命不要酒駕,簡員還回傳訊息「收到」,沒想到還是發生,經調查後給予記大過調地最嚴厲處分,警備隊長則因連帶責任遭記1小過、分局長因督導不周記1支申誡。
鳳山分局強調,未來將持續要求同仁恪遵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規定,嚴守法令規範,以維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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