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案,警方到場發現肇事車輛撞倒圍牆,張姓婦人渾身酒氣受傷坐在車旁,警方依酒駕罪送辦,檢方調查時張婦女兒聲稱車子是她開的,她因看到母親被同居人打,憤而想開車撞他,不小心撞到牆,造成坐在後座的母親受傷,台北地檢署依據安全氣囊上2滴血跡DNA比對、以及路口監視畫面等事證,認定車是張婦女兒開的,17日將張婦不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5月3日凌晨,張婦和同居人到新店安康路的餐廳喝酒時發生爭執,同居人打電話叫張婦女兒接媽媽,張婦女兒開車抵達時正好看到媽媽在店門口和同居人肢體衝突,認為媽媽被打,接媽媽上車後,隨即開車打算衝撞媽媽的同居人。
但張婦女兒氣急攻心,未抓好方向盤,導致車子撞倒旁邊修車廠圍牆,而車內的安全氣囊爆開,讓張婦母女都受傷,民眾忙著報警,張婦女兒因見母親受傷,趕回家想幫媽媽拿健保卡就醫。
此時,警方獲報趕到,只看到酒醉的張婦坐在車旁路邊,無法清楚表達,先將她送醫,由於張婦酒測值為0.45毫克,警方將張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張婦女兒向檢方坦承她才是駕駛,母親則是無辜受累。
檢方依據行車紀錄器以及路口監視畫面,張婦確實是坐在後座,且警方在安全氣囊上採集2滴血跡,和張婦的DNA不相符,但不排除為血親所有,因此採信張婦女兒說法,不起訴張婦,至於張婦女兒撞倒圍牆一事,則因與業主和解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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