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柯姓富商今年初遭擄人勒贖3000萬元案,主嫌李育儒在高雄與警方槍戰被擊斃,其他4名共犯陳姓男子、吳姓婦人與盧姓女兒、張姓男子等4嫌,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判決有期徒刑3年10月至1年8月不等。

嘉義地院判決盧女3年7月徒刑、扣案的犯罪所得300萬元沒收;吳婦3年10月徒刑、扣案的犯罪所得260萬元沒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76萬元沒收;陳男3年10月徒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0萬元沒收;張男1年8月徒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萬元沒收。

嘉義地檢署4月間依擄人勒贖、竊錄非公開活動等罪嫌起訴陳男、張男、吳婦及盧女等4人,並建請求刑20至10年,但法院的判刑有落差。

判決書指出,遭擊斃的主嫌李育儒因覬覦柯男的豐厚財力,2020年12月間與張男多次謀畫犯案,張男曾租車載陳男跟蹤柯男,掌握柯男的生活作息,吳婦於今年1月4日租住在柯男住處附近的房子,吳婦及其盧姓女兒、張男、陳男輪流暗中監看柯男的動向。

因李男在柯男的白色賓士車底裝GPS(衛星定位追蹤器)電量用完,張男及陳男於1月13日趁機在柯男的另一部自小客車底下再裝GPS,並由盧女下載APP追蹤柯男。

1月24日凌晨柯男到嘉義市區一家SPA會館消費,盧女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李男、吳婦、陳男到會館附近埋伏、圍堵,由李男持空氣槍強押柯男進入車子後座。

李男開車,吳婦、陳男在後座控制柯男,把柯男蓋上頭套、用束帶反綁柯男的雙手,控制其行動,李男一路開到嘉義縣朴子市,盧女開車跟隨在後。

途中,陳男與柯男談判以3000萬元贖人,柯男打電話給侯姓友人籌措贖金,並依李男指示將贖金放在手提包丟置在指定地點,李男在等候贖金到位期間,拿走柯男攜帶的20萬元現金及手錶,然後搭上盧女開的車去取贖款,陳男、吳婦留在車上繼續控制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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