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男子王秉華,前年因吃飯問題與妻發生爭執,他竟隨機殺害無辜林姓機車騎士,一審將他判死,因押期將屆,台灣高等法院提訊他,他對延押沒有意見,並表示19日宣判他不願意出庭,庭末法官諭知還押看守所。

前年3月13日晚間王男開車載妻,因吃飯問題與妻起爭執,竟情緒失控,拿刀下車從背後狠捅無辜騎士,接著不顧騎士求救,轉頭開車離開,致騎士不治身亡,北院將王男判處死刑。

案經上訴後,高院辯論庭時,王男在法庭上數度鞠躬致歉,希望給他自新的機會,他的律師主張,王男並不是犯「最嚴重之罪」不應判死。死者林男的母親哭著求法官將「殺人魔」王男判死,希望法官是大家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大家有安全的居住環境。

死者林男的父母提告求償部分,上個月台北地方法院扣除林的父母已領取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判令王須各賠償800萬元、共16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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