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二年無人問津,金管會決定「再放寬一點」。金管會20日宣布,對STO再鬆綁三點,一是交易平台接受第二檔STO的間隔時間,由現行一年縮短為6個月;第二將原單一平台募資上限由1億元提高2億元;第三點是開放僑外資可投資募資金額3千萬元以下的STO。

STO即證券型虛擬通貨,金管會在2020年1月20日發布STO管理辦法,到今年20日剛好滿二年,但無論是3千萬元以下不用進沙盒實驗的STO,或是超過3千萬元規定要進沙盒的STO,在二年內都沒有任何申請案,等於有法規卻沒有市場,因此金管會決定再鬆綁,且近日即可上路。

不過,STO平台或業者建議的三大點,金管會都沒有採納,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業者建議最多的三項,第一是3千萬元以下STO目前限專業投資人才可投資,建議開放一般自然人,但金管會評估此種商品相對複雜、籌資風險較高,國際間也多是以專業投資人為主,所以決定仍不開放一般散戶投資。

二是不用進沙盒的門檻可否由3千萬元往上提高,也因風險考量,未採納;第三大建議是現行3千萬元以下STO交易,要用議價方式,建議可用競價,但因法規限定競價仍是要證券交易所才可行,也無法開放。

郭佳君強調,相關開放還是要兼顧證券交易法等法律框架、市場風險控管、業者的經營彈性等,並不是所有建議現階段都能參採。

至於金管會無法對STO大開大放,是否讓相關籌資都轉往其他虛擬貨幣模式,如目前極夯的NFT(非同質化代幣)?郭佳君表示,其他虛擬通貨不一定是證券型虛擬通路,若不是就沒有涉及證交法的問題。

證期局曾解釋有價證券必須具投資性及流通性,而投資型有四特點,即一是出資人出資、二出資在共同事業或計畫、三是出資人有獲取利潤的期待、四是利潤是符合發行人的努力,郭佳君說目前台灣及國際間大部分國家都認為NFT不算是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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