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黃姓男子先前曾有多起次性騷擾犯罪前科,但他在去年又犯下多起襲胸案,分別在6、7月騎車在新莊等多區遊蕩,眼見有落單女子,便趁機折返襲胸或摸對方大腿,接著加速騎車逃逸,被害女性報案後,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抓捕黃男。新北地院近期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黃男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黃男從2018年起就陸續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先前已有遭判刑前科,未料他去年6月間又騎車犯案,在新莊區八德街看到落單女子,便騎車經過,刻意以腳將機車倒退回女子前方,接著伸手觸摸女子大腿根部私密處,隨即騎車加速逃離。

黃男去年7月7日又以同樣手法犯案,黃男看到徒步落單女子,騎車靠近襲胸後逃逸,接著又看見有女子在附近騎車落單,便尾隨靠近女子襲胸,30分鐘內連續犯下2件性騷擾案件。3名被害女性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比對,帶回黃男。

不過,黃男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新北地院指出,黃男有前案在身,素行不佳,竟仍不知悔改,為逞一己私欲,於大庭廣眾之下,乘被害人不及抗拒之際,做出襲胸、摸大腿私密處等行為,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觀念,雖然審理時坦承犯行,但犯後未得到被害人諒解,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黃男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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