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賴姓男子在新竹車站看到一名女學生獨自一人搭車,他竟上前恐嚇要拿刀殺害,還問少女是不是處女可以摸胸部嗎?少女佯裝上廁所向母親傳訊息求救,並沿途向他人暗示求助才逃離,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刑10月。可上訴。
賴男去年3月26日晚上7點多,見少女獨自一人竟上前搭話,對她恫稱「我是被社會背叛的人,今晚要自殺,幸好你剛才沒有忽視我,不然我就拿刀捅你,當我今晚的陪葬品,我想要在生命結束之前,有女生可以陪我,只要你乖乖聽話,我就不會傷害你」
少女心生畏懼不敢逕行離去而繼續相陪,賴男隨即問少女是處女嗎?看一下胸部等語,少女在廁所內傳送訊息向其母親求救,並藉口她母親在火車站等候,沿途向他人暗示求救,再佯裝認識路人才逃離賴男的掌控,並經其母親帶同前往派出所報案。
一審及二審認定賴男在公眾頻繁出入的地點隨機挑選對象,其所為造成人心不安,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犯罪所生之危害實屬重大,他雖坦承犯行但仍判囚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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