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女子小芳(化名)3年前剛墮完胎,就被同居男友要求一早幫忙買早餐,她因身體虛弱動作緩慢,竟被對方拿刀威脅,男友甚至企圖性侵,喊說給她3個選項「走後門、走前門或口交」,她身體被刀劃傷流血並遭逼迫口交,最後向附近超商店員求救報警,法院判男友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芳2019年12月發現意外懷了同居男友的孩子,並決定墮胎,她指控男友事後對她多次暴力相向,當月26日一早先是被要求幫忙買早餐,她因身體不適動作緩慢,就被拿刀威脅、怒罵,過程中男友一度用水果刀不慎劃傷她的胸部造成流血,之後男友更直接要求性交。

小芳指控,男友給她3個選項「走後門、走前門或口交」,她拒絕後仍被要求擦掉身上血跡,並為對方口交,過程中不斷被硬扯頭髮;而男友則在法庭上辯稱當下確實有求歡,但小芳說因剛墮胎只能口交,事後2人還和平地去超商買午餐;超商店員證稱,當時小芳有偷偷要求幫忙叫救護車,還說不想給其他人看到。

法官審酌醫院社工的說法,社工認為小芳當時送醫時精神狀態不穩定,有被性侵痕跡,而醫院也在小芳的口腔內驗出男友DNA,認定陳男對女友施暴後逼她口交,依強制性交、傷害罪合併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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