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在2019年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7次查獲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台電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台電敗訴,全案確定。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今天回應表示,中火燃煤要加速汰換,燃煤機組污染物轉移到廢水,造成高汚染,中火管理如走鋼索,稍一不慎嚴重超標。他強調,台中市捍衛環境正義,汚染成本絶不能由全民或環境承擔。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突顯三個重點,第一、民眾生活品質及生態環境保護,不容置疑;第二、燃煤真要加速汰換:為了將燃煤機組的污染物從空氣裡面水洗出來,很多汚染物轉移到廢水中,造成中火廢水高汚染不易處理,中火管理如走鋼索,稍一不慎嚴重超標;第三各大污染改善務必加速加快、持續投資:台中市府為捍衛環境正義,將再針對各大汚染源加嚴各種排放標準,汚染成本絶不能由全民或環境承擔。

台中市府在2019年間查獲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汙水流水懸浮固體超標開罰234萬多元,台電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台電敗訴,台電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針對空污防治採「先公後」、「先大後小」監督管理措施,空污季並針對大型固定污染源執行聯合稽查工作。台電中火是台中市大型固定污染來源,環保局自2019年監督放流水共查獲中火7次超標,同年4月10日查獲懸浮固體項目72mg/L,超標1.42倍,處分新台幣234萬6000元。

環保局指出,水體中懸浮固體濃度過高容易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破壞環境生態,中火違規情節確實重大。

台電公司對判決低調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針對當時懸浮固體濃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台中電廠已完成改善並經覆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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