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4歲的少女被18歲哥哥猥褻,向學校訴苦,檢警介入偵辦後發現,兄妹的繼父與生母竟涉嫌假借「性教育」之名,做出繼父逼繼女口交、生母與兒子發生性行為、教唆兄妹互相口交等離譜行徑,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這對惡質父母,18歲哥哥則依對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這對父母涉嫌自2015年至2018年間,對尚未成年的子女謊稱進行「性教育」,母親要求當時年僅12歲的兒子與她嘿咻、繼父在女兒9歲時逼迫她口交;2016年間,甚至還以看戲的心態,要求當時13歲的哥哥與10歲的妹妹互相口交,前後累計5次犯行。
哥哥成年後有樣學樣,也要求妹妹幫他打手槍,甚至要妹妹脫褲後坐在他身上,以性器互相摩擦。
開庭時,繼父因居無定所未到案說明,母親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那麼多次」,哥哥則承認對妹妹猥褻。
檢方調查後認定這對父母犯行,依涉對未滿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成年人教唆少年及兒童犯罪、對於未滿14歲男女為性交罪起訴這對父母;而哥哥則因涉嫌以自己的生殖器摩擦妹妹的下體,被依對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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