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第2航廈11日停電,檢、警調查後,發現疑似有人持油壓剪破壞第2航廈地下2樓管制區外工作車道上方電纜,導致停電。警方拘提鍾姓、徐姓男子到案,經訊問後認為2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園地檢署表示,接獲航警局情資後,指派肅貪組檢察官洪榮甫指揮偵辦。14日晚間指揮員警拘提鍾姓男子及徐姓男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認為2人涉犯民用航空法第101條及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6款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
桃園地院指出,2人案發後隨即逃離工作地,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2人供述內容不符,也認有串供之虞。加上2人有多次竊盜前案,又在機場航廈內竊取電纜線,嚴重危及飛安,犯罪情節重大,有反覆實施同一竊盜犯罪之虞,非予羈押禁見,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因此羈押並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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