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父親節當天,前草屯鎮公所民政課長林炯欽辦完鎮公所父親節活動,凌晨12時許由一名酒駕的鎮代騎車載返家途中,在南投草屯鎮碧山路710巷口遭一名盧姓男子酒駕開車撞上,造成課長當場不治身亡,盧男發現闖禍竟肇逃,事後才返回現場,最後酒測值0.56毫克移送法辦,南投地院審理後今(17)判決出爐,盧男被判刑2年徒刑,但法官考量盧男已賠償448萬元和解,因此宣告緩刑免關。
根據判決,盧男在案發前一晚即與朋友在草屯夜市飲酒,事後違法酒駕開車回家,但又在開著百萬凌志轎車出門買消夜,又打算出門買消夜吃,忽略自己飲酒過量,不能上路之情事。
盧姓男子酒後行經碧山路口710巷時疑似超速,剛好草屯鎮民政課長林炯欽與陳姓鎮代互載騎車返家,騎出路口時,盧男開車行經煞車不及撞上,發現闖禍了竟肇逃,課長遭撞不治身亡,鎮代則痛苦躺臥在地哀嚎。
盧男事後躲回家中,在親人勸說下,經過40分鐘才回到現場,警方將盧男進行酒測後,酒測值0.56毫克,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移送法辦,並遭到起訴。
盧男遭起訴後,積極提出願意賠償和解,排除汽車強制險,並以分期448萬的金額於2026年5月完全付清,死者家屬簽下和解書後也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表明會尊重法院判決內容。
南投地院審理後,將盧男依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致人於死,分判1年8月及7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年,但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給予緩刑5年,不過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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