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上任兩年多,因請假時數達806小時,遭市議員批評是混水摸魚、知法玩法。此事也引起網友討論,扣除陳信瑜請公假、喪假、病假以及補休時數,剩餘自行排假只有358小時,好奇哪裡有問題,難道要像諸葛亮做到死嗎?
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列出陳信瑜上任兩年來各種假別的請假時數,認為806小時計算方式怪怪的,其中138小時公假、76小時喪假、188小時病假、46小時補休,事由都算是合理,剩餘358小時才是自己排假,包括事假及特休,以8小時換算,大概一年大概請22天。
原PO好奇,如果陳信瑜依法請假、請特休假,「程序沒問題的話,哪裡有問題?」更反問「還是我們現在的標準是諸葛亮,非要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才是對的?」
不少網友依假別時數拆開看後,認為休假天數算合理,「照規定合法請假,需要誰許可嗎?」、「事病假一年有14天,10多天有啥問題?」、「一年請22天差不多吧,一個月還不到2天」、「合規定還會被嘴的話,就只是別人在眼紅而已」、「各位自己算算年資跟請假時數,如果高於勞動局長就不要含扣」。
但也有人認為陳信瑜身為局長,排假時數太多,「還以為新政治多努力?原來是病癆、廢勞,那就不要說自己多勤勞」、「你的工作可以讓你平均每月請將近兩天嗎」、「特休一年七天,她當勞動局長幾年?」
還有網友感慨台灣勞工不敢請假,「有人非常健康,都不用請病假,覺得請假是混,有病就別工作啦,健檢有紅字的一律開除」、「勞動局長依法請假被檢討,活該勞工過勞」、「難怪一堆人連育嬰假都不敢請」、「一堆腦內慣老闆」、「自己奴就想讓大家一起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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