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陳立奇在2015年、2016年間,藉由訪視65歲以上、獨居、失能長者,送藥到宅暨居家用藥安全訪視服務計畫等4個標案,本應由得標的「臨床藥學會」執行,但陳等人卻利用職務之便,要求聯醫藥師訪視病患,製作不實資料當標案成果。士林地院31日審理後,認為陳據此詐得247萬元,全案依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陳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需支公庫80萬。
判決指出,北市政府衛生局委由北市聯醫藥劑部舉辦「2015年、2016年台北市醫院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2016年獨居失能送藥到宅暨居家用藥安全訪視服務計畫」等4項標案,結果由臨床藥學會得標,該學會的主任委員就是陳立奇。
檢聯醫藥劑部組長陳怡靜2015年6月26日下午,打電話告訴藥學會的秘書,轉達陳立奇希望以學會名義投標,但因聯醫的「藥事系統」尚在建置,除了聯醫藥師能使用外,社區藥師尚未開放,陳怡靜直接說不用擔心,得標後將由聯醫執行,藥學會可收取百分之5的管理費,並以email透露標案底標金額,讓藥學會順利得標。
4標案分別要完成960人次、600人次、800人次和600人次的訪視,本應由學會的社區藥師完成,但聯醫松德院區藥劑科主任、和平院區藥劑科主任、仁愛院區藥劑科主任醫師等人,因內部行政要求,都在上班時間前往病患住家執行訪視,並製作相關影像紀錄、微電影等,之後再將交給總院。
陳再利用學會、基金會的名義,製作影片,支出助理費、資料處理費、用藥安全講座費,2016年11月20日在中興院區舉行「成果發表會」,其中主持人由陳立奇面試,但費用卻是由基金會支出。
判決指出,臨床藥學會得標後本來依照標案內容執行,並支付訪視費以及相關費用,但陳卻利用自己職務之便,要求聯醫藥師幫忙學會執行訪視工作,標案的76萬、82萬、88萬、64萬,全部匯入藥學會的帳戶,陳等人「假公濟私」,將市府的經費繞一圈放入自己掌控的帳戶。
陳立奇庭訊時認罪,士院31日依利用職務詐領財物4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向公庫支付80萬,歸回犯罪所得247萬元。
另聯醫藥劑部藥品管理組主任陳怡靜處1年徒刑、時任臨床藥學會理事長的王春玉處1年徒刑,另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2罪,各處8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10萬元,褫奪公權1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