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原屬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的太空中心,將轉型為直接隸屬於科技部的行政法人。科技部表示,未來將協助推動太空產業與人才培育,提升我國在全球太空科技領域的競爭力。
《太空發展法》於111年1月20日施行,科技部依該法規定,並為順利推動各項專業太空活動與業務,規畫成立專責法人。
科技部提到,考量國家太空中心多年來肩負我國太空科技發展,並完成執行各項太空計畫與任務,因此將國家太空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相關程序於今日三讀通過。
科技部指出,依據設置條例規定,未來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將肩負研擬與執行國家太空計畫、進行太空科技之研發與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促進太空科技國際合作及交流、協助推動太空產業及技術升級輔導、進行太空事務相關法制研究、辦理國家發射場域相關業務、辦理發射載具與太空載具登錄及發射許可審查業務、培育太空科技人才與推廣太空科學普及教育及推動民間參與等業務。
科技部強調,《太空發展法》的施行,奠定我國太空發展重要法制基礎,提供公私部門相關法律依循,有利產學研各界開發更具前瞻性技術,加速太空科技發展。在國家太空中心完成轉型為行政法人後,除延續執行現行太空計畫與科研業務外,將被賦予更多協助推動日益蓬勃發展的太空產業與人才培育等太空事務,可預期將進一步提升我國在全球太空科技領域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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