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11月底懷疑謝姓妻子出軌,痛毆妻子並把妻子壓制在地,因不滿妻子以三字經回擊,吳男萌生殺意,以手摀住謝女嘴巴使其窒息死亡。桃園地院審理,原本要給予最嚴厲制裁,考量不忍幼女同時失去雙親,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32歲吳姓男子與29歲謝姓女子結婚6年,育有2名幼女。桃園地院審理,去年11月30日,2人在桃園市桃園區住處時,吳男質疑妻子出軌,因此發生口角,吳男盛怒下重擊謝女頭部,謝女也出手反擊,但不敵吳男被打倒在地。吳男順勢跨坐在妻子胸口,謝女持續以三字經反擊,不斷刺激吳男內心憤怒,導致吳男萌生殺人犯意,一手摀住妻子嘴巴,另一手捏住妻子鼻子,使其窒息死亡。

吳男犯後知道難逃法網,但考量報警後,會隨即被逮捕,為了與2名幼女共度最後相處時光,決定隔天再自首。因此先將妻子裝入大型塑膠袋並放在大水桶內,並以拖把整理現場血跡,並打電話給母親,先接2名女兒下課回到老家借住,也打給大姐稱妻子離家出走。與女兒在老家共住一晚後,隔天向警方自首。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以手封阻妻子口鼻,使其死亡。法院認為,吳男懷疑妻子外遇,但妻子拒絕承認,此並非罪大惡極,吳男竟毆打妻子使其臉部重傷,還用手摀住妻子臉鼻,冷血無視妻子掙扎,不念舊情、殺意至堅,殺人手法殘忍泯滅人性,造成後果無可彌補,也造成妻子父親、奶奶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椎心之痛,使女兒失去母親疼愛,無情堪憫恕可言,此外檢方、法院審理時,吳男否認殺人意圖,也未補償岳父精神上損害,應該給予最嚴厲制裁,考量吳男受到言語刺激才情緒失控,也不忍幼女因案件同時失去雙親,因此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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