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公權力?新北市汐止1名鄭姓男子(39歲),日前騎乘機車停等紅燈時,不但無視警員正在執勤,直接拿出手機使用,被警方攔查後,又被發現無照駕駛,而且身上還有酒味,經酒測後確認酒精值達0.37毫克超標,直接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另外還吃上無照及使用手機的違規罰單。
警方表示,當天上午7時許,汐止交通分隊警員正在大同路一段與新台五路一段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卻看見停等紅燈的鄭男直接拿出手機使用,警員上前示意他到路邊接受盤查,發現他不但沒有駕照,身上還有濃厚酒氣,詢問後鄭男也坦承當天凌晨有喝酒,以為睡醒後酒已經退了,才騎車去上班,警方酒測後確認酒精濃度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另外針對其他違規行為開單告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駕駛中或未熄火停等紅燈期間使用手機,屬於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1千元罰鍰。警方呼籲,不論開車、騎車都不能使用手機,若有使用需求,也務必尋找合適地點停放、熄火後再使用,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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