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及台東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事件,認為有違憲爭議,裁定停止審理後,憲法法庭12月20日開庭辯論。

北高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為,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關於「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部分等,有侵害憲法所保障之財產權,並違反平等原則及不當連結禁止原則,牴觸憲法。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社團年資處理條例事件,認為案件適用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第5條及第7條規定,有違反平等原則、信賴保護與禁止溯及既往及比例原則之疑義,聲請解釋案。憲法法庭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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