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推動民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配套措施遭朝野立委質疑。民進黨立委今召開記者會表示,近年將近90%的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司法院不該偷渡、強推「許可上訴制」,直接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

與會的法務部代表表示,「許可上訴制」強調在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前,必須有堅實的事實審,包括律師強制代理、訴訟扶助等配套措施等;修改制度前,不該冒進。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蔡易餘及許智傑今舉行「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閉門造車,打造人民訴訟權的靈骨塔」記者會,主要是目前人民對於司法判決的信賴尚無顯著提升,陳情冤錯案的情形亦有所聞,而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應以「堅實的事實審」為前提,草案卻看不出堅實事實審的配套措施,包括如何提升事實審法官人力及審判品質、如何落實強制律師代理、對經濟弱勢者如何保障其辯護權等。

高嘉瑜指出,司法院版刑事訴訟金字塔上訴(第三審)草案,存在四點疑義,包括曲解司改國是會議之目標、不當限制人民訴訟權、司法裁判見解凌駕於法律?體系失衡及未與憲法訴訟法銜接。

高嘉瑜批評,司法院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偷渡「許可上訴制」,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要不要受理民眾的上訴案件,未來民眾恐「直接二審定讞」,遭剝奪第三審的上訴權。

她舉例,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訴案件終結情形以「駁回上訴」比例最高,高達8成4至8成9之間,將近90%的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未來若完全任由法院「許可上訴」,縱使減輕最高法院的負擔,代價卻是人民的上訴權被嚴重限制。

許智傑說,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原本是理想的制度,但在現實執行面有落差,現行一審、二審事實審還不夠成熟,恐使部分冤案在二審就被擋住。

他還舉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觸犯貪污圖利罪為例指出,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更審有罪和無罪都有可能,但到了最高法院,遇到過去曾開記者會罵過的法官,該法官正好是決定是否駁回上訴的關鍵人物,這樣的判決人民會信服嗎?

他認為,司法改革應該先建立公正第三者作裁判、讓人民有「還清白」上訴機會等配套,才能推動符合社會現狀的改革,「倉促上路危險性很大」。

蔡易餘說,現在司法案件越來越多,法官業務量增加,應該思考如何增加法官的人力、減少行政工作等業務,而不該使「三級三審」窄化,應該解決這個問題,而非強推「許可上訴制」,直接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司法改革還是要以人民的訴訟權作為核心的價值。

與會的法務部科長李思達表示,法務部認為,金字塔型訴訟度有沒有包含「許可上訴制」還要再探討,因為在採取嚴格法律審之前,必須有堅實的事實審,包括律師強制代理、訴訟扶助等配套措施,才能修正第三審制度。

此外,他表示,對於最高法院、憲法法庭的定位和職權,應維持最高法院兼顧解釋法律的功能,不能剝奪人民上訴的權利,修改制度還是要廣徵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立委的意見,不該冒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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