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父親遺願,安姓老翁日前特地從嘉義到台東知本挖黃金。他與合夥人劉姓男子開挖12公尺後發現有人為痕跡,深信地底下埋有2000台斤黃金,然而截至5點卻沒有結果。劉姓合夥人強調,已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展延,擇日再挖。
嘉義69歲安姓老翁的父親日據時代曾在台東知本當警察,聽聞日軍離開台灣時,在知本海邊、前捷地爾開發區埋下許多東西,傳聞有黃金。安父離世前又提醒他,未來有能力一定要到台東挖掘確認。
因開挖經費龐大,安翁找來劉姓男子合作,向台東縣政府及國有財產署申請開挖核准,從3月16日開挖,卻遭知本部落卑南族人以傳統領域為由阻止,經協調未果,4月7日再開挖,族人再度出面阻止。
兩人繳交共208萬元的保證金,加上開挖工程所需費用超過1百多萬元,若不再開挖,等於投資心血都泡湯,眼看5日就是申請開挖的期限,劉男便自4日恢復開挖。
劉男出示科學調查結果,自信表示,開挖前已請波蘭專家及台大教授到現地進行光譜儀的金屬探測,結果光譜儀呈現大量紅色反應(紅色代表黃金),推估約2噸的黃金埋在地底約7到15公尺深處。
劉男在開挖至12公尺時,發現土質鬆軟且有人工痕跡,「我信心滿滿,應該有東西」,然而下午5點一到,卻什麼也沒有,因時間有限,從4日到5日開挖深度及範圍不夠,他說「只能期待日後再挖了」。
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台東辦事處主任蕭煇俊表示,安翁是依法申請開挖,程序也無不法,日前也提出再度開挖申請,目前仍有資料尚未補齊。依據「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規定,申請人掘發打撈獲得財產時,處理所得價款,於扣除執行機關處理費用後,40%為申請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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