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3日下午2點半傳訊馬;日前檢察總長邢泰釗稱有人欲影響三中案二審,高院表示,目前未有任何通報關說案或誰影響誰,無法具體回應。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賤賣,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當時就引發「一案兩查」的質疑聲浪。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檢不服提上訴,高院13日下午傳訊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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