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發現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經核准進口販售大陸製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FlowflexCOVID-19AntigenHomeTest,向檢調單位檢舉,13 日上午新竹縣調查站及台北市調查處派員搜索大鑫公司辦公處所、倉庫及案關負責人住所共5處,計查扣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1400箱以上、超過45萬支試劑,並同步約談黃姓執行長等人,其中黃男准押禁見、朱姓負責人100萬元交保。
有民眾取得富樂家用快篩試劑之後,發現與美國LaboratoriesInc. 所生產製造已獲FDA緊急使用授權(EUA)者不同,且與採購機關新竹縣竹北市公所等所定採購規格美國製不符等情事,甚至因為品質低劣,無法呈現測試線(T)、品管線(C)檢測結果,於是向檢調單位檢舉。
檢調單位追查發現,大鑫公司獲食藥署核准專案輸入快篩試劑,並得標十餘件政府採購標案,包括國防部軍醫局、新竹縣竹北市公所、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但交貨產品疑似委託大陸某生物技術公司生產包裝後運送至香港,再由香港以空運方式運送來台,並不實標示原產國為USA,該公司在不到1個月時間內已進口約237萬劑。
新竹地檢署指揮下,新竹縣調查站、台北市調查處於13日持搜索票至台北市、新北市等地,搜索大鑫公司辦公處所、倉庫與案關負責人住所共5處,計扣得快速檢測試劑約45萬支等物,並帶回包括黃姓執行長等5人偵訊,其中2人請回。
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到案涉嫌人並分析扣押之文件、電磁紀錄後,初步釐清由大鑫公司申請進口交付採購機關的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並非採購契約所定的美國製品,而是大陸製品。
檢察官訊問後,認黃姓執行長涉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刑法詐欺、妨害農工商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反覆實施詐欺罪之虞,於14日凌晨5時,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當日下午准押禁見。其餘到案的朱姓負責人、李姓助理分別以新台幣100萬元、10萬元交保。
至於受害者之一的竹北市公所在5月底曾採購3100支大鑫進口的快篩,發送給第一線防疫人員使用,消息傳出後,公所發出通知將收回未使用快篩,並等待檢調結果出爐後,再與大鑫公司討論後續事宜。至於原定要採購105萬劑快篩發給市民,因代表會未審,暫無採購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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