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錢櫃KTV大火造成6死慘劇,董事長練台生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有相當理由堪認他有逃亡之虞,雖無羈押必要,但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之順利進行,裁定命他從4月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他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因疫情衝擊業績,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

台北地檢署認定練台生、王聖傑、林森店經理翁珮雯7人涉有疏失,依《刑法》過失致死罪、違反《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5罪起訴,目前台北地院審理中。案發後遭限制出境及出海的練台生,遭台北地院裁定從今年4月17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

練台生不服提抗告指稱,在國內有固定工作及住居所,畢生心血均在台灣,亦無持有他國護照,無任何證據顯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訴訟程序進行中充分配合調查,且已具納100萬元之高額保證金,無再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請撤銷原裁定。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練台生所犯消防法第35條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尚有被害人迄今未達成和解,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之虞,駁回抗告確定,延長境管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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